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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2...

发表时间:2015-04-03 来源: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学校各系、部、院、所: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科技处和我校党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14年度中心基金项目已顺利立项。现进行2015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意见征集。

  请各系、部、院、所集思广益、献言献策,盼回执!

   

      征集基金项目指南意见原则:

  一、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为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战略任务,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力求为地方区域的经济、文化大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金项目指南的方向性原则:以时尚性、艺术性为前提,以艺术学为主体,结合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美丽中国”的战略构思,以及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地方区域建设两型社会的实际,积极探索艺术、设计在“介入生活、改变生活”过程中的跨界合作及应用实践;

  三、基金项目的科学价值与社会效益性原则:基金项目的学术价值方面,应注重时尚艺术与设计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追踪学术前沿、拓展科研深度,体现跨学科交叉性研究水平;在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方面,要注重应用性、实践性的社会效益价值。

  四、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一)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请结合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所拟基金项目指南意见(题目、申报项目类别及300字左右论述)发送到“时尚艺术研究中心”邮箱,并注明姓名、部门单位。

  特此通知。

  

  中心地址: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5号楼4楼405室

  联系电话:027-88603187

  联系人:张国栋

  邮   箱:510143631@qq.com

  微信公共账号:ifa-art

 

时尚艺术研究中心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