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审批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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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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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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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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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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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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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经费  | 
     万元  | 
    
    
     经费性质  | 
     £纵向项目£学校配套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课题组成员  | 
        | 
    
    
     序号  | 
     预算支出科目  | 
     预算额 (万元)  | 
     测算理由、依据和明细(单价元)  | 
    
    
     1  | 
     设备费  | 
        | 
        | 
    
    
     2  | 
     材料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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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测试加工费  | 
        | 
        | 
    
    
     4  |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 
    
    
     5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 
    
    
     6  | 
     劳务费  | 
        | 
        | 
    
    
     7  | 
     专家咨询费  | 
        | 
        | 
    
    
     8  | 
     新技术引进费  | 
        | 
        | 
    
    
     9  | 
     间接经费-管理费  | 
        | 
     按项目总经费5%核定,校级项目不预算管理费。  | 
    
    
     10  | 
     间接经费-绩效  | 
        | 
     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 
    
    
     11  | 
     其他费用  |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科研创作处审核(盖章):                财务处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测算理由、依据和明细”栏:需填写各预算科目的主要用途、与本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或绩效考核目标等,支出项目的具体名称、型号、单价和数量等,以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
 2、本表由项目负责人依据“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据实填报(如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对经费预算编制有专门表格和要求的请执行其规定)。经科研创作处审核同意后存档,并打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支出登记表”,在财务处报销经费。
 3、具体填报说明见《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规范
 1、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设备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校级科研项目不得预算设备费。
 2、材料费。指原材料、画材、美术与设计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费,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测试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相关单位的检验、测试及加工等费用。
 4、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三项费用打包作为一个科目统筹使用,其中三项费用合计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数据采集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邮寄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6、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7、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8、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科研经费预算应列出详细测算理由、依据和明细等。主要包括各预算科目的主要用途、与本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或绩效考核目标等,支出项目的具体名称、型号、单价和数量等,以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
 2、经批准的科研经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预算。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应按规定履行调整程序。一般情况下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的经费预算调整次数控制在一次以内,其他控制在二次以内。
 3、纵向项目所有直接费用开支科目均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4、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应严格控制用于学生的差旅费和会议费支出,支出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科目核定额度的50%。
 5、纵向项目在研期间,年度预算剩余经费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湖北省财政规定不得结转的除外)。
 6、项目经费支出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7、预算科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测算依据和明细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8、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前,由科研创作处统一命名项目名称,并通报财务处,避免项目名称不统一导致经费使用无法对号入座。
 9、学校建立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承诺机制、信用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建立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将与间接费用核定、结余经费留用以及今后是否资助挂钩。